河长制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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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的开展为河道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河长制年终总结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河长制年终总结

  河长制年终总结【1】

杭甬运河一级“河长”杨文孝副市长在市政府会议室专程听取绍兴交通(港航)部门“河长制”工作汇报,市政府章国金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市水城办、市水利局代表参加会议。

市港航局局长刘丽华汇报了20xx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年初,绍兴交通(港航)部门针对个别区段管理人员不够稳定的现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水环境治理网络。通过召开“河长”管理工作联络员会议,围绕杭甬运河的治理方案,明确今年的治理责任、治理标准和考核要求。在会上,对20xx年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争取在今年的整改工作中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随后,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城办、市水利局代表也对20xx年重点工作打算进行了补充。下一步,各职能部门将按照分工,建立长效管理的制度,明确今年的治理工作目标,完善和细化考核要求,开展联合执法协作,建立和启动问责机制,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各级部门加大问责力度。

听完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后,对杭甬运河20xx年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章国金副秘书长谈了三点建议:一是要深化治理抓好落实;二是要加强督查重视执法;三是落实责任扬贬分明。最后,杨文孝副市长高度肯定了20xx年的工作成效,同时指出:20xx年,杭甬运河治理工作要走向全面治理、深化治理和常态化治理的关键一年,工作任务更为繁重。他强调:各部门要清晰认识省市政府“五水共治”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融入到治理工作中;要抓好运河两岸环境治理,加强执法,严厉查处损害运河设施资源行为;要加强配合协调,管理和督查同时到位。督促各二级河长单位,特别是乡镇一级单位,将运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到位,对工作敷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需启动问责机制。

  河长制年终总结【2】

昔日繁荣古商河今成“省级生态河道”

“推不完的广德,填不满的泗安”。这是当时用来形容泗安镇上泗安村广安桥下上泗安古河道繁忙场面的一句话。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公路、铁路日益发达,这条昔日的商贸古水道虽然鼎盛不再,但却魅力依旧。

就在不久前,泗安塘上泗安段被评为省级生态河道。从一条昔日的繁荣的商运水系,到美丽的乡村风景,上泗安古河道用新的方式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

泗安塘上泗安段位于泗安镇上泗安村,起始于泗安水库,东至中泗安村,全长4.0公里。泗安古时水路通达湖、嘉、苏、杭,一直是安徽广德一带粮食山货下运中转码头。因此。镇内商贾云集,店肆林立,边贸繁荣异常。

这条水运航线的起点正是上泗安村广安桥码头。古时,这个码头上每天来往交易的船只就超过上百艘,河道两边各类货栈鳞次栉比,独轮推车穿梭往来,形成上泗安街区的独特景观。当地的老人现在还能依稀记得当年的繁荣景象。

“广安桥码头正是泗安塘的上游,水运一路往下,直通太湖与京杭大运河,古时候这条河道是附近连接京杭大运河重要水路。”村里的老书记吴云云说起这些事还隐隐透着一股自豪。

如今,在河道内坐上竹筏, 10米长的筏子悄无声息地滑过水面。河道清净如许,不时会有鱼儿在筏子边上游过。两旁茂密的枝叶在头顶上“搭连成桥”,即使是炎炎烈日之下,也只有少许阳光寻隙而下,微风徐来,怎一个惬意可言。

近年来,为了充分挖掘上泗安村古村落的人文底蕴,建设最美河道,长兴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泗安塘上泗安段进行了全方位的生态治理,完善了亲水设施,美化了河岸绿化,治理了沿岸生活污水,落实了河道长效管护机制,目前已呈现出水面清洁、水质清澈、景色迷人的靓丽风景。

泗安塘上泗安段生态河道在原有的生态基础上,通过一系列举措,形成了“面变宽、河变深、岸变绿、水变清”的全新面貌。河道的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岸坡防护植物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水体更加清澈、水质更加优良、河中水生动植物更加丰富、亲水设施更加完善,达到了人水和谐、河道生态化的理念。

河长制工作特色做法

长兴县作为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的县域,近几年在总结提升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地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有益做法:

实行河道企业认领制。由企业认领周边河道,参与河道日常巡查、定期义务劳动、协助河长履行工作职责、为河道治理建言献策等相关管理工作,实现企业角色由旁观者到守护者的转变,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参与河道管理的良好氛围。

实行民主监督。发挥人大、政协监督职能,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河长制”的监督。目前,已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河道保洁、清淤疏浚等工作的考核;同时突出社会监督,通过聘请钓鱼协会会员担任义务监督员、设立河长警示牌、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强化媒体曝光力度等途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设立巾帼护水岗。县河长办联合县妇联设立巾帼护水岗,由各乡镇(街道、园区)妇联、妇女组织成员担任辖区内河道的护水岗长,各护水岗因地制宜成立巾帼护水服务队、巾帼护水宣传队、巾帼护水监督队等队伍,通过“每月一评比”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巾帼护水工作;建立巾帼护水公益讲堂,联合学校、妇女之家等开展相关讲座,积极宣传家庭护水公约;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半边天月刊、妇女网等各种信息化平台,做好“巾帼护水岗”相关宣传工作。

建立“河长制”微信公众平台。目前,在部分乡镇试点建立“河长制”微信公众平台,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张贴在“河长”公示牌上,群众可以直接扫码关注并实时发送河道保洁、水域占用、渔业鱼政等河道管理方面的问题,增加了社会监督的参与度和透明度,提高了监督的直观性和有效性,也提高了相关部门问题处理整改的效率。

编制河道保护规划。在原有《长兴县水域保护规划》的基础上编制《长兴县河道保护规划》,突出河道“蓝线”管理理念,采用城建、国土的规划底图对全县所有河道、湖泊、水库、山塘等水域进行划界,明确“岸线、管理线、保护线”,为河道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以“凡水必治、凡水必清”为目标,自2014年以来,共完成河道清淤1100公里。自今年开始,每年计划安排河道清淤100公里,完善河道轮疏机制,实现河道清淤工作常态化;以实现“让水动起来,让水秀起来”为目标,先后开展“断头河”治理、“清三河”、城区水系沟通、太湖内河治理等工作,完成“断头河”治理43条63处,垃圾河治理8条14.55公里、黑河臭河治理5条18.8公里,疏通堵塞位置29处,并外调水源调活水体,通过科学合理控制调水设施运行,将清洁水源引入城区水系,促进城区水系水体流动,有效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以达到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为目标,出台了《长兴县水面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对县级“河长”河道、乡镇级河道和城区河道分别明确由县水利局、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和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河道保洁工作,并全面落实保洁经费;以“河长日”、“最美乡村河道”评选等活动为载体,团结党员干部、社会群众、当地村民等积极投身河道整治工作。去年以来,全县统一开展“河长日”活动5次,累计开展参加各类活动1.2万余人次,打捞沉船140艘,收缴电瓶1500余只,清理违规设置的渔网、簖网350余处。评选产生“十佳最美乡村河道(漾荡)”,38条示范河道,为全县“河长制”工作树立了典范。

  河长制年终总结【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意见》印发后,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意见》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贯力度。《意见》向社会公开后的次日,按照中宣部的统一安排,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了新闻发布会,从《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任务和要求、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等方面系统介绍了《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同时,配合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做好系列宣传报道,利用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深入解读《意见》,广泛宣传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地方探索实践的经验和成效等,为河长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水建管〔20xx〕449号),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制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要求各地抓紧编制工作方案,重点做好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明确河长制办公室、细化实化主要任务,强化分类指导,力争20xx7年底前各省(区、市)出台省级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河长会议、信息共享、考核问责与奖励等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和信息公开。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统筹流域协调,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宣传引导,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确保到20xx年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

三是进行动员部署。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召开视频会议,就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动员部署。水利部部长陈雷系统阐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强调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责任考核追究以及抓好宣传引导。江西、江苏等省(区、市)就推行河长制的主要做法作了交流发言。会议明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和阶段性目标,要求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总结评估工作,确保河长制落实落地。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水利部迅速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督导检查机制,切实指导和督促各地做好河长制工作。同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办建管函[20xx]18号),要求自20xx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每两月报送贯彻落实进展情况。

五是加强工作指导。水利部认真总结了已全面推行河长制的8个省(市)在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宣传推广,供其他地区学习借鉴。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取得了阶段进展,如上海市编制了《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小组审议通过;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太湖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指导意见》等。

下一步,水利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好地方深入做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及时跟踪了解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工作。三是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以考核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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