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河长制督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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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河长制督察工作进行的目的在于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辖区河流水域环境保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针对河长制督察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针对河长制督察工作总结

  针对河长制督察工作总结一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会议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以治水为突破口,坚定不移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的决策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防汛防台抗旱取得全面胜利

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全力做好各项防汛应对工作。

(一)开展汛前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到位。组织开展以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两江重要堤防、小型病险水库、重点在建工程以及重点防汛地段、薄弱环节为主的汛前检查。在各地上报落实整改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防汛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走访调查电力、通讯、城市内涝、供水等部门的防汛落实情况,确保防汛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防汛责任,强化应急救援保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各类防汛责任制,明确各乡镇、街道和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职责,层层分解落实防汛责任。针对近年来防御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和“五水共治”建设项目点多面广的实际,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预案。积极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备足备好防汛物资,全市共储备防汛草包(麻袋、编织袋)222.05万条、铁锹7592把、救生衣7734件、橡皮船(冲锋舟、防洪艇)62艘等防汛抢险物资。

(三)加强监测预报,提前谋划防御工作。抓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诸暨市大唐水文站、新昌县下州水文站建设基本完成,柯桥区塚斜水文站、嵊州市下岙水文站已开工建设,嵊州市西球水文站已开工建设。做好流域性大洪水防御各项准备,摸排防洪工程现状,深入分析城市、干支流堤防农防、海塘、小流域山洪、蓄滞洪区、平原排涝等方面在防御超标准洪水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相应防御对策措施。健全与气象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及时落实预排预泄。今年梅雨期我市连续遭遇多轮强降水,8月份又持续20多天阴雨暴雨,绍虞平原、浦阳江、长乐江等发生洪水,9月份第16号台风“凤凰”对我市造成了明显风雨影响。我们加密与气象部门会商,提前开启曹娥江大闸、新三江闸等排涝水闸进行预泄,在防范梅雨强降水前期,绍兴平原河网南门站最低预排至3.56米,为历史最低起调水位,汤浦长诏等大中型水库主动预泄,腾出库容,科学调度水利工程拦蓄洪水,充分发挥了水利工程防灾减灾效益,有效降低了灾害损失,实现人员“零伤亡”。

(四)完善非工措施,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部署落实建设任务并抓好指导督查,诸暨市已通过省级验收,其余区、县(市)在明年汛前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积极开展绍兴平原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加强与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省水利设计院的沟通联系,确保了项目完成建设。组织各类防汛技术培训、业务交流和实战演练,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与普及,今年市防指举办了市及越城区防指成员、联络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防指的`指挥决策和组织协调能力,编制印发6000册《绍兴市公众防台风科普知识读本》,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意识。

二、“五水共治”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以“防洪水、保供水”和河湖整治重大项目为载体,着力推进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截至12月底,全市累积完成水利投资47.52亿元,完成率110.5%,其中“五水共治”水利投资完成38.2亿元,完成率115.1%。同时,在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方面获得了历史性突破,全年争取到省级以上资金7.86亿元,同比增长85.8%,其中市本级1.55亿元;全市有13只水利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名录,争取到省级土地指标4629.5亩,其中市本级776.9亩;全市争取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授信资金约18.8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水利重点工程建设。

(一)着力推进“防洪水”工程建设。实施“强库”工程,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长诏水库通过蓄水验收,门溪水库大坝主体完工,列入年度计划的1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已全部完成主体施工,全年共完成山塘除险加固166座,超计划32座。诸暨市永宁水库10月份顺利截流,一期大坝平均浇筑至37米高程,完成投资4.15亿元。实施“固堤”工程,全市计划实施30公里,实际完成66.5公里,完成率222%,其中曹娥江治理工程嵊州段8.865公里和浦阳江治理一期10.7公里堤防加固已按计划完成,上虞世纪新丘围垦工程一期6公里标准海塘基本完成,全市中小河流治理完成18.1公里。

(二)着力推进“保供水”工程建设。实施“开源”工程,新昌钦寸水库建设取得重大突破,10月份顺利截流,完成大坝基础清理,开始大坝施工,趾板浇筑完成32%,隧洞本年掘进4.938公里,累计掘进28.986公里,本年完成投资6.99亿元,全面完成年度投资及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完成2013年度市级补助资金项目考核,全年计划改善农民饮水用人口3万人,实际完成4.178万人,完成率139%。

(三)着力推进“排涝水”工程建设。实施“扩排”工程,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菖蒲溇直江段通过抓节点、强督查、抢进度,已于6月5日按期实现正式通水,外官塘段工程9月进场以来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三江大河段政策处理和施工图设计正同步进行,镜湖新区片工程也于10月开工。滨海排涝一期工程和迪荡湖治理工程进展顺利。柯桥区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姚家埠闸至长虹闸段4.71公里河道治理工程10月底完成建设并开始通水,壶瓶山至马鞍横湖陆段4.7公里河道治理工程完成30%工程量;上虞区海涂二号闸完成除险加固,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拓浚整治工程进场施工,已完成土方开挖39.9万方;浦阳江一期治理4座电排站建设已按计划完成投资8550万元。

(四)着力推进“抓节水”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田水利标化建设,截至12月底,新增改善灌溉面积6万亩和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5万亩的计划任务,分别完成6.05万亩和3.691万亩,完成率为101%和246.0%。加快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进度,第一批重点县柯桥区已完成三年建设任务,第三批重点县诸暨市按时完成2013年度建设任务,第四批重点县嵊州市、新昌县正在抓紧开展2013年度建设项目。加强以更新改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的农村水电站防汛和安全运行监管,全年小水电发电量3.65亿度。

三、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深入推进

按照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切实加强河道水域管护,水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

(一)深入推进市区水环境治理建设。鉴湖水环境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投资73184万元,占总投资75.2%,其中一期和二期工程全面完工,三期工程完成选址红线调整,并同步开展了土地征用、现场摸排调查和设计方案修改完善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生态河道治理及清淤工程,基本完成2014年清淤清障及生态治理工程,其中清淤完成4.5万方,生态治理设备组装投运,完成投资1745万元。协商落实青甸湖过水桥拓宽工程委托铁路部门代建工作,已完成投资2810万元,占总投资70.7%。

(二)深入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建设。全市205公里“万里清水河道”建设任务完成234公里,完成率114%;14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任务完成242.7公里,完成率173%;400万方清淤任务完成442万方,完成率110.5%。扎实推进中小河流治理试点建设,第一批5个项目区中兰亭、湖塘、夏履项目区按计划顺利推进,孙端、陶堰项目区正在开展施工招投标,第二批9个项目区已完成方案编制。开展狐尾藻种植试点,投入466万元对106条河道95481平米水域试点种植狐尾藻,有效改善了区域水质。开展淤泥无害化处置研究,柯桥区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建成年处理淤泥(泥浆)100万方的固化处理中心,基本实现了区域河道清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深入推进主要河道“河长制”管理。认真履行联系部门职责,积极协助一级“河长”制定鉴湖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加强协调督查,着力推进沿线企业截污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道环境整治、水面及畜禽养殖清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开展市级“河长制”项目建设,出台《绍兴市“河长制”管理项目建设及资金补助办法》,抓好立项审核,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补助资金1300万元,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加强曹娥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积极会同省水利厅、市水城办和市环保局开展定期巡查检查,强化工作督查,落实问题整改,其中上虞区境内曹娥江干流最后一个采砂点已于11月按期关停。协调开展面上“河长制”管理工作,全市已落实市级“河长”35位、县级“河长”241位、镇级“河长”1154位、村级“河长”3935位,基本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四)深入推进河道水域日常管理。切实履行牵头职能,加强河道保洁监管,全年共刊发检查通报12期,联合水城办开展专项行动2次,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省厅组织的年度考核中,我市新昌县荣获一等奖,市本级、上虞区和柯桥区分获二、三等奖。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河”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在老城区试行河道管理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155位同志为老城区河道管理义务监督员。切实强化工作职责,加强辖区景区水域日常管护,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制定《绿地管护管理、绿地保洁管理、水面保洁管理考核方案》,成立督察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的检查形式,实行GPS船只定位与巡查人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景区卫生保洁和水面保洁督查力度。全力实施“三河”整治,对责任区域59条近9000亩责任河道投入资金239万元,全面完成垃圾河清理任务。坚持以文化、旅游产业为主题,积极开展“鉴湖二期”物业招租工作。按照市志办要求,完成《绍兴市志(水利篇)》编纂。加强市区引水工程运行管理,截至目前已安全运行305天,引入平原河网水量约2.48亿方,促进了市区水质的不断好转。

四、水利行业管理能力不断加强

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实践,不断深化改革,行业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切实加强水利规划管理。坚持开门编规划,以规划为引领,不断深化水利改革。今年,编制完成了《绍兴市水系历史变迁及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题研究》、《绍兴中心城市河湖体系规划》等若干重点课题研究。开展了水利现代化试点中期评估,《绍兴市水利现代化规划》确定的24项指标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得分较三年前提高了8.4个百分点,防灾减灾、水资源保障和水景观文化等体系建设得到大幅提升。开展了“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目前已完成《绍兴市“十三五”水利规划思路报告》编制。加强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水利现代化管理水平,市水文站为主参与的“自重式水文缆道设计方法及应用”项目,获得了2014年度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一等奖。

(二)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做到程序合法、审查合理,广泛听取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和审批流程,将市本级296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削减26%,并通过省、市审核。开展服务清单梳理,共梳理突发事件预警通告、防灾知识宣传等便民服务事项5项。开展收费清单梳理,共梳理水资源费、水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收费项目16项。开展行政审批“回头看”,切实加强批后监管,全年共组织8次,对23只审批项目进行检查,对未按许可的项目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出台《绍兴市水利局审批议事规则》、《绍兴市水利局审批跟踪服务制度》,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推进审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落实事权下放,主动加强与越城区、高新区对接协调,积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涉及水利工作管理体制机制调整相关工作,并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及时做好原局属单位高新区中心水利站成建制划转工作。

(三)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绍兴平原限制纳污试点工作,确保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试点验收。继续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开展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检测工作,定期编制《绍兴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通报》,完成市本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工作对接,并与市环保局联合上报市政府审议。加强取用水计划管理,今年市本级自备水取水计划下达企业66家,总计划水量4370.8万立方米,并对用水户全部安装实时监控系统加强日常监督。加强水资源基础管理,编制完成《绍兴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初稿,完成对各区、县(市)万元GDP用水量的考核上报和诸暨陈蔡水库水源地保护试点验收。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完成对中环再生能源的水资源论证后评价,启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价工作,并按省厅的要求开展全市自备水取水户的水平衡测试工作,全市已落实4家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任务。开展全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检查,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积极做好水资源费调价工作,全市征收水资源费5759万元,增长34%。

(四)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对本级、越城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实施的水利工程招标监管工作,全面推行电子招标评标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和监管,全年完成32个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进一步培育水利建设市场,严格水利施工企业和人员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全年共审查15家企业,新增加三级水利施工总承包资质10家。积极推进“阳光水利”建设,制订《绍兴市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开制度》,水利建设图审、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工程业绩及人员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和稽查工作,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制订《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开展水利建设工地扬尘、泥浆治理和人员到岗到位监督,编制印发《绍兴市水利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市区水利建设工程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实施LBS考勤管理系统》。

(五)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原则,强化主管部门和企业等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组织参加全省职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竞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全市717个水利工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全部录入水利部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录入率达100%。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开展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落实水电上网电价,全年水电安全发电3.6亿度。继续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六打六治”专项活动,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对各方主体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全面推行第三方质量检测的同时,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促进施工实体质量的提升。实行差别化监管模式,不断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六)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认真履行执法主体职责,积极会同属地政府在鉴湖、龙横江、罗门江等水域开展集中拆违行动,拆除了一大批影响行洪安全,有碍城市景观的涉水违法搭建。组织开展老三江闸周边河道集中清障、“拦河坝”清理、贺家池水环境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牵头开展孙端镇农用船集中整治试点,取得良好成效。今年来,全市共组织执法巡查9152次23898人次,办理各类涉法信访、举报事项962件,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26起,作出行政处罚85起,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拆除各类涉水违法建设30.1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共组织执法巡查864次2339人次,办理各类涉水信访、举报136件,查处了绍兴市金丰印染有限公司占用水域、杭州萧山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偷排泥浆等新发生水事违法案件14起,拆除各类涉水违建17.5万平方米,清理船屋、沉船2300余只。

五、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水利队伍,水利事业发展得到更坚实的保障。

(一)加强学习教育,着力提升队伍素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讨论与典型发言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今年共开展了13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6次支部集中学习讨论、4次专题辅导会,党员集中学习交流达1100余人次。组织开展了“深化三思,践行三观,水利人怎么做”集中讨论会、“反四风、转作风”专题讨论会、“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克难”和“学兰英、找差距、抓整改、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学党章、明职责、找差距、比作为”主题党日活动、“五水共治重建水城”知识测试以及邀请市纪委领导、市委党校专家进行专题授课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了“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在局内部挖掘树立了曾获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的周国卫同志以及不顾危险救起落水老人的杨长华同志作为先进典型,切实将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之中。

(二)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加强内部管理。把解决日常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期抓、经常抓的良好机制。今年来,我局制定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审批议事规则》、《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14项制度。严格落实公车改革制度,及时将我局5辆涉改车辆上交处置,局内自主选择集中保障用车一辆,严格按规定使用。开展超标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了超标办公用房350余平方米。加强公务活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公务卡消费结算制度,公务接待一律按标准执行,今年来“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30%左右。精简各类会议简报,充分发挥水利门户网站作用,严格控制书面简报数量,较上年同期精简文件简报减幅35%。加强行风效能督查,成立局正风肃纪小组,不定期对上下班纪律、在岗状况、环境卫生、节能降耗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适时进行通报,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服务效能。坚持问计于民,组织开展水利调研月活动,对防汛管理、河道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形成4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坚持服务基层,建立局领导联系“五水共治”水利工作制度,形成“一名领导,一个县(市),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工作机制,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效推进“五水共治”水利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三走进三服务”、“一对一”联系服务规上企业、“两地报到、双岗服务”、“送医下乡”等活动,做好与嵊州市双溪村、何村、北海社区、鞋子畈社区的结对共建工作,今年已累计慰问结对社区(村)20人次,累计落实扶贫帮困资金约 21 万元。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了“保护水资源”、学雷锋为民服务、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做好议案等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5件,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18件,群众信访24件,市长热线198起,数字城管834起。加强对外宣传,开通“水利之声”广播栏目,开设“五水共治·绍兴水利”晚报专栏,与绍兴网合作,加强绍兴水利官方微博、微信管理,进一步传递正能量,树立水利良好形象。

(四)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推进廉政建设。按照廉政工作“两个责任”和“三转变”的要求,认真落实局党组主要领导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监督责任的工作机制。出台《绍兴市水利局关于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自我诺廉、集体倡廉等形式,认真抓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两级、集体和个人两类的廉政承诺,并将承诺“上网”接受群众监督。深入推进“阳光工程”,按照“三张清单一张网”要求,抓好政务服务网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所有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程建设等事项一律实行上网公开。继续深化廉政防控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廉政风险数据库,将权力行使和制度执行工作纳入实时动态监控,发现风险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解决措施。建立廉政责任制考评机制,加强局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的专项督查,考核结果与年终各项评比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继续采取“一月一主题”的方式,对各条水利业务线开展工作督查,有力地营造了规范工作、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针对河长制督察工作总结二

一、明确试点目标任务

靖安县自20xx年始在全县推行“河长制”,至2017年,县内县级、乡镇级、村级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并形成“河长制”长效管理模式。通过三年试行,境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实现“水中有鱼,岸上有绿,绿中有景,人水相亲”的总目标。具体目标是:20xx年,全县河道干流及长度2千米以上的支流、总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全部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制”;搭建“河长制”运作机制,建立“晒河”易信群平台;大力宣传,全民动员,全面推动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xx年,境内河道和水库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实现“四洁八无”:河岸秀洁,河岸无堆放、无污水直排;河面光洁,河面无杂物、无白色漂浮;河流整洁,河中无障碍、无严重淤塞;河水清洁,河水无浑浊、无矿渣污染。2017年,境内河湖健康程度得到稳步提高,水环境明显改善,水质稳定达标,河段界面水质达Ⅲ类以上,基本实现“水中有鱼,岸上有绿,绿中有景,人水相亲”的目标,人民群众对境内水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组建河湖管护委员会

为推动试点工作,靖安县成立了县河湖管护委员会,管委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有关领导担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兼任;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政府办副主任负责协调工作。

河湖管护委员会负责全面指导河湖管护工作开展;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河湖管护规范、办法、制度以及规划的制定;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各河段、水库管护责任书;指导、监督各级河长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落实;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行等专项经费;处理全县河湖管护方面的其他事务。

河湖管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河湖监管站完成日常管护任务;河湖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日常运行与维护;为河湖管护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定期对境内河流、水库组织开展河湖健康评估;负责管护体系内部委员会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编制、执行辖区内河道堤防岁修计划;组织开展购买公共服务招投标工作;对河湖管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涉水联合执法,包括水政执法、林业执法、国土执法、环保执法、渔政执法以及与公安部门开展涉水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行动。

在河湖管护具体工作中,靖安县积极探索“河长制+市场”管护机制。将部分河道及水库的日常养护工作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办法予以解决,由政府出资,河湖管护委员会牵头,通过招标确定养护公司购买公共服务,试行“管养分离”管护机制。

三、落实河长库长管护职责

靖安县印发《关于明确全县“河长”“库长”及职责的通知》,明确县三级“河长”、“库长”及其责任。

河道管护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制。县长任总河长,负责全县河长工作总协调。三名副县长任副河长,负责督促各乡镇落实河道管理职责。乡镇长担任乡镇河长,负责本乡镇范围内河道管理工作,制定落实辖区内河道管理策略和方案,组织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村主任担任村级河长,负责落实“巡查员、管理员、联络员”三员职责。

水库管护实行“县-乡-村”三级库长责任制。县长任总库长,负责全县库长工作总协调。乡镇长担任乡镇级库长,负责统一指挥水库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水资源、水域、生态环境及工程设施的保护工作,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村主任担任村级库长,负责本次范围内的水库、山塘管理工作。

四、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靖安县出台《“河长”责任制考评办法》。“河长制”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列入单位与乡镇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河道整治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行政问责;考核情况作为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河长制”工作考核由河湖管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参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半年小结,年终考评。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评各乡镇河湖管护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河长制督察工作总结三

飞云江流域“河长制”工作汇报会在我县召开,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会主委陈小平,省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委主任楼国华,以及各有关市、县政协及各有关市、县政府负责人人参加会议。我县领导张洪国、洪碧玲、胡昌迎、杜成威等出席会议。

会上,各有关市、县政协汇报交流了前期“河长制”工作调研情况;各有关市、县政府部门负责人就“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20xx年以来,我县认真按照省市关于“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结合珊溪水源保护、人口搬迁、河道保洁、畜禽养殖整治等工作,不断改善飞云江(泰顺段)流域生态环境。近两年累计安排流域内治水项目65个、完成投资6.3亿元,20xx年我县获全省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优秀等极县(市、区)(温州唯一),2015年顺利创成省级“清三河”达标县,飞云江流域5个市控检测断面常年达II类水质以上。2016年,我县安排流域内治水项目40个,计划投资4.61亿元。

听过与会人员发言后,陈小平要求,各市、县要认真做好民族监督互查工作,高度重视飞云江流域“河长制”工作,结合明查暗访情况,找问题、提意见、补短板。要以更高的行动自觉性抓“五水共治”工作,客服麻痹思想,建全长效机制,统筹兼顾,坚定目标,抓好平原河网截污纳管工作,改善提升飞云江流域责任河道(段)水环境质量。要落实好“河长制”,全面强化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河长制”常态化。

下一步,我县将结合此次明察暗访反馈情况,紧盯短板,狠抓“治污水”、“保供水”,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垃圾和整治成效,强化常态化监管,切实抓好珊溪水源保护,加大监督宣传力度,加快“五水共治”项目建设,继续把飞云江水环境治理作为当前及“十三五”期间的中心工作来抓,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发力、精准发力,全力以赴推进各项治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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