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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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的进行能使河长制工作落实得更加好,更加有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

第一篇: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嵩等局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听取了昆明分局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

会上,分局局长肖林首先汇报了近年来昆明分局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河长制”工作与水文深度融合的一些思考及建议。

听取汇报后,高嵩对昆明分局在“河长制”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他强调,“河长制”工作是给水文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水文如何在“河长制”工作中找准位置,发挥优势,积极作为,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新挑战。他要求:一是基础建设方面,根据需求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技术支撑的权威性;二是对外服务方面,要积极为防洪减灾服务,增强在昆明市蓝线管理方面的作用;三是行业管理方面,要找准“抓手”,在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加大水文在“水资源保护”、“高原湖泊”、“水生态”方面的作用;四是要围绕滇池治理,高效发挥水文在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测方面的作用,努力创建河道排污口监测体系,保障在入滇河道管理体系中起到积极作用;五是借势发展,努力在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激励机制体制发面得到全面提升。

最后,省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就“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讨论。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分局在“河长制”工作中主动作为的信心和决心,为水文融入“河长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篇: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麒麟区20xx年度区直单位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麒办发〔20xx〕110号)精神,现将我局20xx年度履职尽责、政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洁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社会各界朋友多提批评指正意见,继续关心和支持环保事业发展。

一、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

麒麟区环保局2002年6月经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属区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9名,内设办公室、污染控制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下属麒麟区环境监测站和麒麟区环境监察大队2个职能部门。

(二)工作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区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曲靖市麒麟区环境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审核、审查城镇建设规划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2、统一监督管理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协调解决全区跨行政区域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本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区域内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3、统一监督管理全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全区自然保护区;制定全区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区域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4、依法执行排污收费制度,做好全区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区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使用。

5、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及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编制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区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公布重点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6、组织辖区内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建议、意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污染纠纷;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受理环保行政复议案件。

7、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并对项目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审批权限方位内的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竣工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许可;审批权限方位内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

8、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管理全区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污染治理资质认证工作;参与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9、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0、组织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

麒麟区环境保护局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阅麒麟区人民政府网站“麒麟区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专栏”相关内容。

三、20xx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环保局高度重视社会评价工作,始终坚持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社会评价代表对本部门评价结果作为衡量我们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不断加强整改,认真抓好落实。

(一)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结合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七项制度”、“建设一流软环境”的相关要求,区环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了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法规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和投诉方式等,公布了各科(室)、站、队的职能职责和电话号码。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公布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服务事项在线查询等相关的内容,开通了“96128”环保业务查询电话和“12369”环保热线投诉电话,确保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民情大调查大走访大征集”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突出实践特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通过一系列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全面推进,使全体干部职工在“科学发展意识、服务水平和执法业务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了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依法行政、文明履职、限时办结、及时高效。明确各科、室、站、队工作职责。各科(室)站、队规范工作流程,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程序、时限、标准等,做到政策依据、程序、时间、投诉渠道公开透明,简化办事程序、不推诿、不拖拉。公开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和时限承诺,制作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办公电话,加强服务监督。二是从政务中心成立后,我局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工作要求,抽调2名同志到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政务中心受理,在日常工作、业务办理方面,做到窗口与单位的良性互动,确保规定之外“零办理”,避免体外循环,真正做到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既方便了群众,又精简了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率。

(三)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绩效

我们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印发了《麒麟区环保局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了《麒麟区环保局服务承诺制》、《麒麟区环保局限时办结制》、《麒麟区环保局首问首办责任制》等7项工作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把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机关干部职工团结协作、狠抓落实、树立形象的良好氛围。为确实服务经济建设,对审批权不在我区的建设项目,我局极积主动的向上级部门汇报,安排专人跟踪服务,全力搞好重大项目推动的联系服务工作。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重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党性修养,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二是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三是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四是结合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主动公开政务。五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到目前为止,区环保局没有发现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现象。没有滥发奖金,没有公款旅游,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没有被问责情况,也没有接到相关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五)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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