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开展河长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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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开展河长制工作的目的在于加大对河道弃土弃碴打击力度,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积极保护我们的水环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水利局开展河长制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水利局开展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一:水利局开展河长制工作总结

我区切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区域范围内主要河、库分布情况,全面推行我区“河长制”各项工作,建立区、街、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体系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方案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监督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河道、水库相结合的区、街、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对全区范围内的2条河流和6座水库全部落实了具体责任人,由区党政主要领导人分别担任总河长,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等五大班子领导担任区河长,河流、水库所在辖区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街级河长”,所在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河长”,实现了区、街、村三级“河长”全面覆盖。同时,设立区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具体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20xx年12月28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启动了我区“河长制”工作,20xx年12月30日,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了《灞桥区“河长”工作实施方案》(灞办字【20xx】80号),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和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区级河长对所辖河流负总责,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流各项保护管理工作,定期听取所辖河流下一级河长的汇报,督导下一级河长和区级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街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所辖河流水环境治理及管理工作职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级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日常管理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对侵占河流、非法采砂、乱倒乱挖、污水直排等行为进行执法整治,负责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日常巡查保洁、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流生态修复和河流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村级河长的职责分工由各街办进行明确。每个区级河长确定一个联系部门,协助河长履行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

三、把握工作重点,着力开展环境政治整治工作

20xx年12月30日,“河长制”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各级河长立刻行动起来,走进各自负责的责任河段进行认领和检查,对所负责河段区域发现的垃圾乱堆乱放等河道环境问题,区河道管理站、所在辖区街办及村组三级部门按照“河岸整洁、河面清洁、河流通畅、河岸绿化”的目标要求,认真对河道内外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切实维护好辖区河道水环境和河堤周边卫生的清洁。

四、营造工作氛围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积极开展“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目前已在灞河湿地公园、浐河城市显要位置树立三级公示牌10块。同时,为了避免“河长制”流于形式,走过场,最后导致问题查不出,工作不能推动,今年,我们制作了《“河长制”工作手册》准备下发,发放到位后,不仅对相关河段的日常情况、突出问题的了解更加准确清晰,对治理目标与整改措施的推进力度也更加有力有效。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河长制工作力度的同时,按照“河长制”实施方案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完成《灞桥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灞桥区“河长制”督办制度》等文件争取尽早下发。

  篇二:水利局开展河长制工作总结

我局在水资源监管、河道及河道采砂管理,水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的工作成效,突出以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加大对河道弃土弃碴打击力度,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河长制”工作跃上新台阶。

1、强化水资源监管力度。

做好年度水资源公报编制、年报编制,完成年度区取水总结和年度用水计划工作。完成水资源管理系统前期数据录入工作,待省厅、市局启动水资源管理平台工作的运作。委托水文部门做好平、丰、枯水期的水质监测工作,强化用水单位取退水水质检测,完善水资源监测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使取退水水质检测工作全面推进。组织工程人员对取水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完善取水监管机制。配合区整治办、环保局对南坪溪等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

2、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水资源管理目标责任进行落实。按照完成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用水总量控制在3.5亿立方米,落实用水控制红线,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在0.53;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3%。区政府还印发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并制订延平区主干流“河长”责任分工表,和各小流域“河长”责任分工表。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开展河道采砂专项行动,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做好年度河道采砂许可换证工作,落实河道采砂规划,按照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要求,五年一修编的规定,我区规划编制2016-2020年《南平市延平区四、五级河道采砂规划》,市局2016-2020年《南平市一、二、三级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省厅首次对《闽江水口库区采砂规划》。我局利用编制规划的有利时机,在原规划河道采砂基础上,配合省厅、市局及水文部门,根据我区的河道砂石资源的分布情况和河流特性,深入各相关流域,组织勘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以行洪安全、维护河流健康为准则,按照合理开发利用有限的河砂资源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完成了编制规划任务。按照“五统一、一协作”机制和“五定、双控制”的要求,对河道采砂管理建立监管职责,设立巡查举报电话,受理来自社会群众及“民生110”举报,对来电和举报情况及时处置,并认真反馈,对非法采砂进行整治和打击,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协调处理采砂中出现的问题。几年来多次牵头,联合交通综合执法、海事部门及乡镇公安派出所,按照监管职能,联合执法,调查取证,进行整治打击,如来舟、王台、樟湖、太平、西芹等乡镇,重点打击无证采砂行为。并对宁德船舶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我区河道境内的采砂船舶进行查处。整治来舟铁路桥非法采砂,八仙河段采砂区域问题,竖立标志牌、安装监控设备点7个,通过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违法采砂现象。

4、以河道弃土弃碴查处为重点,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弃土弃碴管理,建立河道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与河道弃土弃渣执法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于群众举报和上级交办的违法违规河道弃土弃渣行为,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对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建设工程源头弃土问题,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通过与市、区行政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采取措施加以处置。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和弃土弃碴管理。加强河道管理,建立河道工程建设项目与河道弃土弃碴执法巡查制度,在隐患路段树立禁止向河道弃土弃渣宣传牌12面,在大横湖尾的一处原弃渣点清理表土恢复生态原貌,并在该路段设立32米长的钢构防护拦,防范此类现象的蔓延。认真查处南山吉溪村项目建设弃土,水东办红星村违法建设占用河道,西芹镇新亭路口外侧河岸及沙溪口大桥下游316国道外侧河道,分别进行了限期落实弃土场、清除障碍、补救措施、限期整改、修建隔离护栅等措施进行处置,通过督促检查整改措施,遏制了河道弃土弃渣现象不断发生。规范建设项目弃土弃碴处置工作,使河道弃土弃碴行为得到较有效控制。配合住建局在朱熹路绿道系统工程建设中拆除、征迁4家码头。2014年10月会同林派、公安、国土、交通等部门查处王台镇际洲村小岛因捞沙船越界开采,造成小岛面积缩小,生态被破坏,引发群众拦路事件,对未经审批的非法吸砂船采取强制拆除设备和切割船只处理,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违规河道采砂行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5、加强水生态保护宣传。

每年利用“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以及“水土保持宣传日”的有利契机,在城区和乡镇、村,采取电视、广播、有奖问答、图片展览、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气球、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宣传活动。2014年12月10日在市文化广场开展以“保水土、美生态、富百姓”为主题的首个水土保持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及知识答卷1000多份,发送手机宣传短信1万条,增强群众保护水生态环境意识。同时在水土保持教育行动基点校流芳小学开展“我与生态文明携手同行”的综合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的好风尚。

6、加强流域治理。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河道清淤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山沟洪整治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力度,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近几年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先后进行了峡阳照溪、武步溪、王台溪、安丰溪、新岭溪、赤门溪等中小河流及小流域综合治理,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万多亩。目前正在实施西塔溪、吉溪中小河流治理和王台高埠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明年开展,争取峡阳安科溪、炉下杜溪山洪沟治理工程列入今、明年项目计划,同时积极申报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延平段)、延平新城防洪工程项目。争取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区的中小流域基本得到治理,建立水畅河宽,水清岸绿、水城交融、人水和谐的水生态文明环境。

  篇三:水利局开展河长制工作总结

近年来,xx县狠抓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全力构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部署,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保护水生态的关键举措。

注重高位推进,健全组织体系。该县制定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制度。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总河长”、县长为“副总河长”、县四套班子分管农口、环保、国土、旅游、法制等工作的领导为主要河流、水库“河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机构。同时,大坳水库所在地五府山镇及下辖各行政村也相应成立了“河长制”组织机构,做到了“一库一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注重问题聚焦,力抓水源保护。围绕全县河道范围内无漂浮物、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三无”目标,该县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大坳水库周边环境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清漂工作,扎实推进库区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建立了“河长制”责任追溯和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定期公开河库断面水质监测数据,下发了整治方案,进行了定期调度。去年以来,该县连续五次组织水利、林业、农业、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小组对大坳水库周边采砂等破坏水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打击。

“河长制”工作启动实施以来,该县加大库面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县、乡、村三级“河长”戴“红袖章”巡河、管河、治河工作。为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该县还印发了“保护母亲河倡议书”、“致全县父老乡亲的一封信”各2万余份,开展全县中小学生“保护母亲河”签名活动;在河道、水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做到“河长制”家喻户晓,激起了群众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了环境治理参与者、监督者,形成了“人人关心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美化河道”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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