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失业金领取条件

文萃集 人气:1.14W

导语: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异地失业金领取条件,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异地失业金领取条件

异地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是指失业保险基金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制度。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为直辖市和地市级。

根据失业保险规定,可以将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失业保险金转移领取申请,凭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金转移单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待参保地失业保险资金到账后,即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享受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异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

在省、自治区内跨统筹地区的,是否转移失业保险费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转出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相应服务。

异地失业金领取具体流程

可以申请失业金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享受失业金待遇:

1、失业职工档案;

2、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

3、养老保险手册;

4、失业职工登记申请表;

5、社保卡;

6、身份证复印件2张;

7、一寸照片2张、二寸照片1张;

8、户口本原件;

9、解除合同需带经济补偿金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不享受失业金待遇的,除上述外,辞职需带辞职报告并附单位意见(辞职不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但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单位与个人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后15日内由单位劳资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TAG标签:失业 异地 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