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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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全文,欢迎大家分享。

最新《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基本细则》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会员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会员”)融入资金或证券买卖上市证券的行为。

1.3 在本所进行的融资融券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做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章 业务流程

第一节 会员业务申请

2.1.1 会员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开通信用交易专用席位:

(一)证监会批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二)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风险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

(三)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名单及其联络方式;

(四)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1.2 会员按照有关规定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后,应当在3个交易日内报本所备案。

2.1.3 会员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并按照规定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2.1.4 投资者应当按照规定在一家会员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根据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有关规定办理。

2.1.5 会员被暂停或取消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会员应当与其客户根据约定了结有关融资融券关系。

第二节 融资交易与融券交易

2.2.1 会员接受客户融资融券交易委托,应当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信用交易专用席位代码、标的证券代码、买卖方向、数量、价格、融资融券相关标识等内容。

2.2.2 投资者可以通过直接还款和卖券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资金。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具体操作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办理。

2.2.3 融券卖出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2.2.4 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最近成交价;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

2.2.5 投资者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等方式偿还融入证券。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具体操作按照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2.2.6 会员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2.7 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买卖委托。

2.2.8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人担保物和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并且不得用于从事本所债券回购交易。

2.2.9 融资融券交易暂不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第三节 强制平仓

2.3.1 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债务的,会员可以向本所发送强制平仓申报处分其担保物。

2.3.2 会员依照与客户的约定采取强行平仓措施的,应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强行平仓申报指令应包括投资者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席位代码、标的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融资融券相关标识等内容。融资强制平仓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融资强制平仓标识;融券强制平仓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融券强制平仓标识。

第三章 保证金和担保物

3.1 会员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有价证券充抵。

3.2 可以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包括:

(一)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

(二)上市证券投资基金;

(三)上市债券;

(四)本所认可的其他证券。

3.3 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一)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

(二)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三)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四)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会员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不得高于本所规定的标准。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

3.4 投资者融资买入时,向会员交付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拥有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保证金加融资金额之和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资保证金比例 = 保证金可用余额/(融资买入证券数量 * 买入价格)* 100% 3.5 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资买入时拥有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券保证金比例 = 保证金可用余额/(融资卖出证券数量 * 当时市价)*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