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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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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1

实验室所需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很多,化学药品大多数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实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类,无机物可按酸、碱、盐分类,盐类中可按周期表金属元素顺序排列如钾盐、钠盐等,有机物可按官能团分类,如烃、醇、酚、酮、酸等。另外也可以按应用分类如基准物、指示剂、色谱固定液等。

一、属于危险品的化学药品

(一)易爆和不稳定物质: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等。

(二)氧化性物质:氧化性酸、过氧化氢等。

(三)可燃性物质:除易燃的气体、液体、固体、还包括在潮气中会生成可燃气体的物质。如碱金属的氧化物、碳化钙及接触空气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

(四)剧毒物质:三氧化二砷等。

二、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一)易燃易爆试剂应储存于铁柜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存放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

(二)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剧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三)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四)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醚类、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烯烃、液体石蜡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愈久愈危险。乙醚、异丙醚、丁醚、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等若未加阻化剂(对苯二酚、苯三酚、硫酸亚铁等)存放期不得超过一年。

(五)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六)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七)剧毒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建立双人登记签字领用制度。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2

剧毒、麻醉等药品是国家严格控制的特殊药品。也是医学院校教学、科研、医疗工作必备的药品。为此根据国家有关剧毒、麻醉等药品规定及使用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剧毒、麻醉等药品由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统一保管、购买和发放。保管员是第一责任人,科长是第二责任人,主管处长担负领导责任。实验室管理科要严格审查各教研室、研究室提出的使用申请计划,申请中必须标明科研课题或实验项目、实验步骤、实验药品数量核算、单位负责人和使用人要签字。在实验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实验记录、对使用的特种药品配制液要有详实的记录,对剩余液及实验废液不可自行销毁,需按要求办理申办手续。

二、采购中严格遵守法纪法规,科长和采购员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到指定部门审批,做到手续齐全。

三、从采购到运输整个过程,学校公安处必须派专人跟随负责,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四、剧毒、麻醉等类药品的使用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取、双本帐、双锁),必须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五、剧毒、麻醉等药品库房应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管理,实行“三铁一器”(保险柜、防盗门、铁窗、报警器),并与公安部门的110报警系统及学校监视系统联网,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录像内容需能够倒查三个月)。

六、剧毒、麻醉等药品在发放领取过程中,严格遵守使用单位领导签字,领取人(两人)、管理科科长、库房管理员同时到场登记签字发放的原则,现用现领,用多少领取多少。不符合管理规定的一律不发,不允许先发后补办手续。

七、领取后实验室负责人及具体操作人员即对其安全负主要责任,在使用此类药品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必须马上配制溶液,不得留存。使用单位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八、使用完的废弃容器要如数上交,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处理。

九、管理科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对帐。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十、从业人员要经过组织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上岗资格证后,才能从事此项工作。定期(每年一次)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十一、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工作,随时准备接受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二、剧毒、麻醉等药品管理及使用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做到谁经手谁负责,对管理者要以责论处,必要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