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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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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校园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

校园管理制度1

一、校园规划完善,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相对独立。校园力求做到净化、绿化和美化。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教学、办公、生活场所卫生责任到班、到人,定期检查评比。校园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校内排水通畅,道路平整,路面硬化。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无卫生死角。

三、搞好校园绿化。种好管好树木花草,无随意攀摘、践踏现象。校园绿化与建筑布局相适应,绿化覆盖率达三分之一以上。

四、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环境布置高雅大方,体现教育性;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上墙。按规定悬挂、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地图、名人画像、名言警句、师生书画作品;校园内要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黑板报、宣传橱窗及时更新,内容健康;大力推广普通话,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语规范。

五、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杜绝学校周围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学校周边无电子游戏机营业点、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200米内无网吧。

六、校内商店具有经营许可证,不强迫学生消费,不出售无保质期和过期的食品。

校园管理制度2

校园是学校工作、学习的重要场所,加强校园建设和管理,使之达到美化、净化、绿化的要求,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学校实际,应对校园进行全面合理的规划、布局。

二、一般基建(大型除外)、维修应放在假期中进行,加强管理,严格时间界限,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三、合理安排校园绿化、常青、灌木、绿篱景点、花卉布局合理,搭配适当,并加强管理与修剪。

四、据校根园特点,在适当的位置设立宣传栏、标语牌、橱窗等,创造一个良好的精神文明阵地,宜人的学习环境。

五、清洁卫生,校园应坚持一日三清扫制度,特别应重视死角及厕所的清理,门窗做到两周一大清洗一次,使校园保持经常干净、整洁、无蚊蝇无鼠害。

六、用电线路架规范、负载可靠,各种开关完好、隐蔽,安全可靠。

七、消防设备及器材应摆放在明显的部位,便于应付突发事件,消防设备、器材应按规定配足。年度检修,保持完好,办公室、库房不得存放液化气瓶、应专地存放。

八、自行车应在固定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在办公室、教室、楼道、宿舍等处乱停乱放。校园内不准骑车,以保证安全。

九、校园给排水管道设计合理畅通,遇到问题应及时疏通、排除,确保学校安全和正常的教学活动。

十、经常检查房屋及有关设施的使用和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细查原因,本校能解决处理的应及时解决处理,问题较大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严防发生重大事故。

十一、安全、重点部位应安装防盗门。放学后好门窗、电灯,经检查后应及时锁好各部门楼门,门卫应加强巡视,并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十二、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做到有据可查,遇事能及时处理。

校园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采取责任合同书的形式,明确责任义务。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授权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各岗位负责人为管辖工作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岗位工作人员为本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教学、科研单位所需经费由学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都有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义务。

第六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确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体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规划和工作计划,决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分工。学院保卫处为学院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处为学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设备处为学院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设备的安装、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设工作;学院其它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管理、督促检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消防法规,执行安全规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普及和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有关经费和防火安全措施;

(四)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一条 学院保卫处作为防火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防火安全的综合管理、检查协调和督促整改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负责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

(三)制定全校防火安全规章和有关管理办法,督促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熟悉并掌握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重点部位防火预案,建立消防档案;

(六)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七)做好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和处理火警事故;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防火安全任务,当好领导的防火安全参谋助手。

第十二条 各单位、各部门作为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实施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本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

(二)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防火知识的教育、培训,确定本单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常备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组织火灾初起扑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三条 在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住地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三章 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及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和竣工验收,未经审核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破坏消防设施,确因学校总体规划需要改造时,应先改造后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条 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展览、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 各种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正确使用电器,人走必须断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改接用电线路和违规操作、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八条 特种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储存易燃、易爆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 严格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用户必须按规定使用气罐,不得自行处理油气残渣;天然气管道安全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爆危险物品,不得随意开挖或擅自拆除、改动燃气管道和有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 招待所、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礼堂、室内体育场馆要加强电源、火源的管理,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配备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都必须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邻近单位及人员要积极支援,待消防监督部门赶赴现场时,方可移交统一组织指挥。

第四章 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必须按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落实防火措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程,接受有关部门的消防监督。

第二十四条 实行防火安全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工种人员和新职工须经教育培训方可上岗;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职工应懂得本岗位工种的消防常识,会使用本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五条 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 防火重点

第二十六条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或部位,应确定为防火安全重点单位或重点部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 重点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业,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监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酿成火灾危害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取消评比创安全先进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一般火灾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按学院责任事故追究制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xx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即行废止。

校园管理制度4

一、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爱护教学生活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交通工具、花草树木。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二、教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班,课桌椅管理到人,弄脏、弄坏或遗失,由保管单位或个人赔偿。

三、损坏公物及赔偿办法如下: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2—3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2—3倍赔偿,免以纪律处分。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3—4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课桌椅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随便调换宿舍房号、床号等,均参照以上有关条款执行。

四、举报协助学校查获,举报损坏公物者,给予奖励。

校园管理制度5

一、学校应坚持“走动式治理”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要按照学校及上级有关部分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逐项对照,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要做好专用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题目(原创)提出整改要求,学校拿出整改措施,重大题目(原创)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关责任。

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部分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进(原创)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分、本班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还会影响到责任人的绩效工资,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安全检查工作列进(原创)岗位目标责任制,假如因安全检查不到位而出现重大题目(原创),实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

校园管理制度6

1、全校师生应自觉爱护学校公物,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美丽。

2、师生进入校园后,应主动服从学校各项管理,尊重学校各级工作人员,并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

3、师生的自行车进入校园,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走廊、教室及办公室前不得停放自行车。

4、各办公室、教室及室外场地的维护保洁采用分区包干的办法,并建立相应的卫生保洁责任制,学校定期检查。

5、 课间休息及课外活动时,学生不得在教室内外走廊上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进入办公室及其他教室。

6、对破坏学校公共财物的人,如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者、私自启动学校各种设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对破坏校园绿化者,按花木原价进行赔偿。

7、对班级各种财物的损坏,按班级财产承包及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凡属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坏的,一律由班级赔偿;凡由学生个人损坏的,一律由学生自己赔偿;有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8、对实验室、办公室、图书室内的各种设备,工作人员没有按章操作而造成损坏的,视情节由责任者按原价的50%--100%赔偿;学生因故损坏上述设备的,按原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