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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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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安全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安全制度15篇

幼儿园安全制度1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制度,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教学、生活、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幼儿园安全制度2

1、安全教育的目的:

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幼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幼儿安全教育:

(1)内容:

a、在公共场所、参加游览、外出散步或户外活动时,应教育幼儿不得随便离开集体有事告诉老师。

b、为了孩子的安全,教育幼儿不要随身携带玩具及锐利的器具,更不应把它放在口、鼻、耳中,以防伤害。

c、教育幼儿在运动或游戏时应按顺序,避免碰撞。没成人带领不能自已过马路,与成人一同过马路时,应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上街走路要靠右行。

d、讲解和宣传科学常识,让幼儿懂得玩火、玩电的危害。

e、教育幼儿没有成人看护不从高处往下跳或从低处往上蹦。

f、教育幼儿不爬桌椅、不爬窗台、扒窗户。不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

g、开门时要先推门,手不放在门缝中。

h、乘车外出时不在汽车上来回走动、打闹。

i、不使用棍棒在室内外追打。过往楼道要轻声,走路有序。

j、学会保护自己,不轻信生人的话,未经允许不跟生人走。

k、能说清楚自己的姓名、园名、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和家长所在单位名称。

l、大班幼儿逐步学会要根据天气、身体变化,自己增减衣服。

(2)形式:

A、以生动形象的方法在幼儿一日活动中对幼儿进行教育。

b、模拟演练。

c、利用家园栏、家长学校、家长资源等向家长进行宣传教育。

d、利用社会各种节日,如爱牙日、消防日等重大活动进行教育。

e、创设环境加强教育指导。

3、教职工安全教育:

通过学习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精神、查阅安全教育相关网站、请有关安全专业人员来园作讲座等多种方式,丰富提高教职工安全知识,提高其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幼儿园安全制度3

为保证我园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幼儿园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本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幼儿园规定高质量完成检查。

2.根据本园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大型玩具和体育器具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空调架及其它公共设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幼儿园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4.排查责任人要每月一次大排查,每星期一次小检查,发现问题,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解决。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6.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园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

幼儿园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幼儿园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具体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副园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分管教学的副园长负责幼儿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和安保组长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8.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检查月报告制度,幼儿园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9.幼儿园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幼儿园安全制度4

一、总则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二、消防组织

(一)、园长为全园的防火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园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对幼儿园教职工、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儿园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负责人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火灾预防措施

(一)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二)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四)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五)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六)幼儿园应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七)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八)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火灾现场紧急预案

(一)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二) 发生火灾时防火领导小组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 使用灭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师按指定楼道迅速组织幼儿疏散到楼下安全地带。

(四) 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五、奖励与处罚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 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4、 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由幼儿园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幼儿园安全制度5

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0学时,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

二、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须保留24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四、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2、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七、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

八、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九、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3、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4、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6、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十、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

幼儿园安全制度6

一、幼儿来园和离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

二、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五、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六、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七、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八、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九、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烫伤事故。

十、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十一、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十二、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十三、幼儿各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

十四、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幼儿园安全制度7

一、园长负责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二、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三、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

四、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全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五、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每天下班应检查封闭炉灶;定期检查厨房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六、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内不得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七、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八、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九、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幼儿园安全制度8

一、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二、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三、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四、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五、注意厨房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节假日实行人员值班制度。

七、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制度9

一、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品入园,幼儿入园前家长要查看幼儿口袋,如发现有危险品应马上取出,并对孩子进行教育。

二、请家长每天8:30分之前将孩子送入园,家长必须把孩子交到老师或是保育员手中,这是为了孩子的安全,也是对孩子负责。

三、一般不能让孩子无故缺席,迟到、除孩子生较严重的病以外,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上课,请事先向教师递交请假条,并写明原因。

四、孩子的接送,原则是父母亲自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为了安全,被委托人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并提前通知老师,将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高、特征、衣着与孩子关系告诉老师。

五、家长接孩子,为确保孩子安全,请有序在校门口接送孩子,不得拥挤,并要求家长接到孩子直接离园,不带孩子在户外活动场地玩耍,以防意外发生。

六、穿行楼道时,教育孩子爱护楼道设施,有序行走,不得打、闹、跑,以免发生碰接事故。

幼儿园安全制度10

安全保卫制度

一、幼儿园成立安全工作小组,保卫和消防工作专人负责,每学期检查安全工作消防技术培训。节假日安排好值班人员,并有领导带班。

二、做好防火、防盗、液化气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三、向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

四、教师要强化工作责任,保证幼儿安全,避免儿童走失、跌伤、碰伤和烫伤等事故发生。

五、教师要严把幼儿入园和离园关,严防儿童走失,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带走。

六、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幼儿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作时间不串班、不聊天、不会客。

七、遵守《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体罚造成的事故发生。

八、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入园登记制度”,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确保电话畅通。

九、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炊事人员工作职责》,严防食物中毒,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食品。

十、儿童药品必须存放安全处,由专人负责管理,教师亲自给幼儿服用;消毒用品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与儿童接触。

十一、幼儿园的房屋、场地、线路、大型玩具及安全设施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班内的电器及易碎物品要加强管理,随时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十二、工作人员下班时,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空调、录音机、要切断电源,各班组最后离开的人员全面检查后再锁门。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全面巡视后将教学楼门锁好。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高防范意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值班时应穿好制服,文明执勤,行为规范,严把园门第一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幼儿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园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来人来访登记盘查制度。外来人员到我园办事,原则上在园门口会访,有工作需要须经行政值班人员电话同意,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园。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放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发现行为异常、携带不明物入园、或强行闯入者要力加阻止,并立即报告安全领导组或报警。

三、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幼儿入园时,开小校门,只准由一位家长陪同入园,其余人员不得入内;上午9:00后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家长或其他人入内;中途如有家长来接幼儿或办事,要出示“接送卡”,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方可入园。

四、严格执行送货人员进出盘查制度。经仔细盘查后登记,方可进园。

五、坚守岗位,严防幼儿自行走出幼儿园大门。如需暂时离开门卫室,领导同意后关锁好大门方可离开。

六、离园时间,门卫人员和保安要分工合作,须密切关注幼儿出园情况(是否有家长带领、情绪是否良好等),严防冒领幼儿的事故发生。

七、放学后,及时进行清场,不得让个别幼儿、家长在园逗留、在园内闲坐聊天,关锁好大门,巡查班级门窗、电灯、空调、是否关好,夜间时加强办公室、保管室、财务室的巡视,以防失窃事件发生,确保幼儿园安全。

八、做好门卫值班室和门前的清洁卫生,主动热情地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和各类报纸、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督促家长遵守安全制度,严禁带宠物入园、园内吸烟、乱扔垃圾等。

九、熟悉110、119、120以及园领导等电话号码,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

十、休假日,不得放外来人员进园玩耍游乐,完成园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

1、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幼儿园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上报和处理。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3、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通知园方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幼儿园的治安稳定。

4、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

1、监控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领导,认真完成值班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3、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4、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5、幼儿园领导及公司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6、监控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三、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

1、监控人员定期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2、监控人员对幼儿园的打架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3、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四、设备维修登记

1、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应及时上报值班领导。

2、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幼儿园安全制度11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幼儿园安全制度12

1、外出看电影及春游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注意运动器具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沿路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的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2、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能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随意地支差幼儿到别处替老师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钮扣、夹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4、园内烟熏、厨房火种等要有人负责。

5、卫生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的药物,内服药,外服药要有名字,有明显的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防止服药或注射发生错误。

6、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7、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事故伤人。

8、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所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9、在园内不私自使用电器用具,录音机用好切断电源。

10、外出活动随手关灯、关电扇、关水龙头,录音机平时锁在橱内。

幼儿园安全制度13

一、园长职责

1、园长接受校长聘任,是校长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幼儿园安全制度大全。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二、园长助理职责

1、协助园长实施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定期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和评估。

2、协助园长贯彻幼儿园双任务,端正办园方向,明确培养目标面向全体幼儿,全面提高幼儿素质。重点抓好幼儿教养、安全、卫生保健,性格习惯的培养,加强对双语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3、负责幼儿园保教工作。熟悉幼儿各年龄阶段生理和心理特点,熟悉幼儿园各年龄段教学内容及要求,定期检查教师月计划、周计划、备课本、教育笔记及个案纪录,定期测查幼儿教学效果,并做好纪录。

4、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指导教师进行幼教改革与科研工作。

5、协助园长搞好职工队伍建设,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倾听群众意见,支持群众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

6、协助园长制定和审各班板学期工作计划,坚持入班听课

7、负责整理教师业务档案和教育资料,指导保教人员及时添置玩具、资料、教具。

8、组织保教人员外出参观学习,组织幼儿园内的各项活动。

三、教研组长职责

1、在园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园务工作计划。

2、制定本教研组的教研计划,指导教师备课。认真审阅批改教案。

3、配合园办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开展园内教育活动和专题研究,及时总结推广交流经验,互帮互促,帮助保教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4、坚持入班听课,每周不少于三节。

四、班主任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3、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副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6、坚持下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8、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9、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10、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11、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每周教育小结,每学期写出质量较高的教育工作总结或论文一至两篇。

12、坚持英语学习,坚持用英语组织教学。

五、副班主任教师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与正班主任教师共同订好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学期、月、周、日计划)。

3、认真执行作息制度,坚持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及自由活动、晚间活动,做到动静交替。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悉心照顾好幼儿的进餐、睡眠、日常生活。注意幼儿身心冷暖,及时增减衣服,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使幼儿身心愉快,情绪稳定。

4、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细心观察幼儿,有计划有目的的地选择教育内容,运用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发展。

5、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及业务学习,认真开展各类游戏活动,制作教玩具并创设教育环境。认真学好每周教育小结。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或论文。

6、做好家长工作,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发现幼儿问题要及时与正班主任教师、保育员配合,及时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教育。

7、注意幼儿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做好交接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

8、坚持英语学习,坚持用英语组织教学。

六、英语教师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幼教两种法规,认真学习幼儿理论,掌握幼儿心理和生理的特点;

2、全面负责幼儿园英语教学,英语环境的创设以及幼教的英语培训工作。认真制定计划,做好效果分析记录。

热爱孩子,态度和蔼,坚持正面教育,坚持使用英语组织各项活动。

3、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做好班级各项工作(轮值工作、接送工作、家长工作等等)。

4、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每周写一篇教学小结,每月写一篇教育笔记,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或论文。

5、协调幼儿团与外籍教师关系。每周共同备课一次。

七、专业教师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幼儿园各年龄班的教学活动内容及要求,掌握全园及全校设备分布情况,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全班上搞好专业课及相应功能室的使用。

4、负责保管大型玩具,电脑室、小歌剧院、音体室的玩具和用具。每周检查园内大型玩具一次。

5、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要有专业教研成果。

6、参加园内各项值班。

八、后勤组长职责

1、在保教主任的领导下参与幼儿园保育保舰膳食营养工作,落实园务计划及管理目标。

2、认真贯彻宣传“预防为主、增强为主”的方针,经常与保教人员了解分析幼儿健康情况,对保健工作提出管理措施,认真督促和检查卫生制度。

3、协助保教主任组织开展全园的保育工作,组织保育员和后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开展园内保育活动观摩和专题研究,总结推广,交流经验,互帮互促,帮助保教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4、贯彻保教结合方针,指导保育员及后勤工作人员紧密配合教育工作,并经常检查督促,落实岗位责任制。

5、负责组织保健人员、后勤人员的学习培训,进行思想教育,检查各种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对后勤人员考核,整理保育后勤工作的文书档案。

6、负责全园园舍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及园内物品的管理,及时督促维修指导,有人员及时增添教学设备、用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7、与医务人员共同决定病儿和体弱儿童的护理与饮食。

8、督促检查各班工作人员对儿童护理工作及执行一日生活常规的情况,每周定期检查各班执行卫生制度的情况,并与医务人员定期检查厨房,执行卫生保健制度情况。

9、做好安全防卫、防火、防毒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

10、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登记。

11、制定后勤工作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

九、日班保育员职责

1、热爱幼儿,关心、耐心、细心、热心对待幼儿,配合正副班主任教师,全面、细致地照顾幼儿每日生活。做好保舰教育工作。

2、熟悉本班教育计划,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和收拾工作。协助教师组织各项活动和游戏。教师因公外出时负责本班的带班工作。根据教育要求自制玩具并协助教师搞好环境布置。

3、严格执行安全等制度,做好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被褥,午睡和夜间睡眠时多加巡视,注意纠正幼儿的不良睡姿,及时解尿、抹汗和盖被。指导幼儿洗脸、刷牙,帮助幼儿洗头、洗澡、剪指甲。每天及时统计幼儿人数。

4、经常观察幼儿情绪、食欲、睡眠及大小便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病情及时报告医务人员。班上发现有传染病要及时对玩具、被褥、用具进行消毒,对体弱幼儿要作特殊照顾。

5、认真妥善保管班上幼儿衣物及本班设备、用品。负责领取和保管本班所需物品。每天幼儿起床后整理清洁好睡房,周末整理好幼儿离园的衣服和背包。

6、保持班内环境和设备的清洁、整齐,做好餐前餐后的准备和收拾,负责指导幼儿值日生工作。下午班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熄电源。

7、定期换洗被褥、枕套、桌布、窗帘等物。

8、认真做好卫生包干区的卫生工作和保洁工作,每天下班前必须清倒垃圾,做到垃圾不过夜。

9、参加晚间值班,认真照顾好病孩。

十、夜班工作人员职责

1、热爱幼儿、忠于职守,上班时做到精神集中,不打瞌睡,经常巡视幼儿的睡眠情况,冬天为幼儿盖被,夏天为幼儿擦汗、换衣,及时纠正幼儿不良睡姿,管理制度《幼儿园安全制度大全》。

2、了解幼儿体质情况,按需要做好解尿工作,如有幼儿尿床,要及时换衣换褥,严禁责骂幼儿。

3、夜间幼儿发烧或不适,要立即通知值班医务人员及时处理,不得随便给幼儿服药。

4、每天对幼儿睡眠时的特殊情况、服药情况等要认真做好记录。交班要交接清楚。

5、隔周清洁幼儿睡床及床柜。一周进行一次大清扫。

6、做好幼儿衣物的清洗和晾晒工作。

7、配合正副班主任和日班保育员做好对幼儿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卫生习惯。

十一、医务人员职责

1、负责全园幼儿及职工的保健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每学期制定保舰卫生工作计划,了解新入园幼儿的“三防”接种及体检情况,定期做好驱虫、矫正和治疗眼病,防治龋齿等工作。

2、全面了解幼儿生长发育情况,期末向家长汇报。

3、负责每天晨检,做到一看、二摸、三问、四检查,并监督指导教师做好午检和晚检工作。对患病幼儿及时做好妥善处理,指导体弱幼儿护理工作,发现传染病,指导保育员做好消毒工作并及时报告防疫部门,争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每月公布一次幼儿发病率,找出发病率升降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4、指导厨房人员搞好饮食卫生和检查饮食用具消毒工作,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时检查各班体育锻炼及户外活动情况,了解幼儿的进步和睡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负责保管医务室一切物品、用具、药物,做好卫生知识宣传、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灭蚊蝇工作,协助后勤组长检查、评比、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按时送报表。

6、负责常备药物的购买,每天按时送药到班,为家长代煎中药,并照顾病儿按时服药。

7、了解幼儿心理健康情况,对有不良习惯及心理障碍的幼儿,与班上的教师配合商讨矫正办法,并定期进行监测。

8、认真钻研卫生保健业务,学习《规程》,以进一步了解掌握幼儿教育工作特点,更好地搞好工作。

9、定期对保教人员进行有关“幼儿常见脖的知识讲授,定期在“家长园地”专栏中介绍有关育儿知识及保健卫生知识。

十二、卫生保健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盛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3小时。

3、每学期全面体检一次,每2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测视力一次,对弱视幼儿每2个月测查一次;每学期验血色素一次;每2个月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制度。

4、坚持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以后半年验血复查一次,发现肝炎和其它传染病立即离校隔离和治疗。

6、配合卫生部门做预防接种工作。

7、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制定带量食谱,定期计算营养摄取量,每月召开膳食委员会。

8、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9、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醒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10、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11、夏季注意为幼儿抹汗、换衣、洗澡、洗头、洗脚;冬季注意为幼儿防寒。

12、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确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矗

十三、学习及教研制度

1、每周安排一次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

2、学习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外出学习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并主动向领导汇报。

4、每月举行一次班级工作汇报。每月写一篇教育笔记,每学期进行曲一次各年龄班一日教育活动、环境布置、游戏活动的相互观摩、检查。

5、各年级组根据幼儿园计划的培养目标,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订学期教研计划,及时吸取国内外幼教信息,有计划地组织保教人员搜集、整理、编写资料,定期组织学习与讨论,并在实践中探索,不断交流总结经验,使教研活动有针对性,有特色性。

6、园长(或保教主任、教研组长)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计划、教研组计划、教师的教育总结笔记。检查保教人员一日组织活动或某生活环节,及时与保教人员交换意见。

7、每学期进行一次园、班级全面总结。每学年进行一次教育、教学专题总结,并将其载入个人档案资料,经评选出的总结、论文装订成册,并给予表彰奖励。

十四、劳动纪律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

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会亲友,不打私人电话。

3、上班时间严禁串班,聊天,要坚守岗位,未经领导批准不能随便调班,离开孩子,离开幼儿园,如有发现,依旷工处理。

4、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幼儿物品及幼儿园公家用品。

5、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如造成不良影响,要依《教师纪律15条》处分。

6、为幼儿开餐要戴口罩和围裙

7、上班注意仪容端庄大方,不能浓妆艳抹,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耳环和手链。

8、领操活动,上音乐课和体操时,教师要穿平跟鞋,体操课不穿裙。

9、进入幼儿园严禁吸烟。

10、爱护园内花草树木,不随便私自采摘,有损坏一草一木者罚款50元。

十五、奖惩制度

1、鼓励教职工关心幼儿园,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凡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视其贡献作用大小,给予适当的奖励。

2、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奖励50元,市一级的奖励100元,省一级的奖励150元,国家一级的奖励200元。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按奖励工资分配条例扣发工资奖金。

4、凡出现事故,隐瞒不报,自作主张处理,当成责任事故处理。

5、出现责任事故扣发第一责任人当月全部奖励工资,其它责任人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出现自然事故一次扣发全体当班人员每人50元,直接责任者扣发100元。

6、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录像带、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遗失的,视情轻重、损失大小罚款赔偿。

十六、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学校医务室的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3、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须保教主任批准,无大事不能随便调班。

4、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5、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6、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十七、安全检查制度

1、教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家中的安全。

2、上班人员交接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家长来接孩子一定要按学校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返。

3、值午睡班时,工作人员勤巡视,细心观察防止幼儿在被窝内发生意外。

4、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幼儿。

5、必须妥善保管药物,喂药时要仔细核对,有毒物品由专人管理,严禁在班上存放,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医务人员负责。

6、开水瓶要加锁,热汤热粥时要加盖,防止发生烫伤和中毒事故。

7、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用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月检查一次,大型体育器械、电器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

8、发生人身事故的必须交医务人员处理,由校医室诊断伤势。

9、事故责任人必须在一天内写出报告,园内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10、每天召开一次全园安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安全小组,加强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1、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人在幼儿园住宿,如有亲属要暂时留宿,必须先报告给园长审批同意后方能留宿。

十八、幼儿园安全防火制度

1、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学会消防栓、灭火筒操作,学会保护孩子。

2、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幼儿园电路、电器、防火设备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3、幼儿园的所有电器(电热水器、电吹风、洗衣机、电视机、录象机等)在用完后,马上拔出插头并要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4、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所有电器,电热水器每天晚上要切断电源,不能开过夜。

5、各班睡室、活动室之间的门口,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镇静,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不能丢下孩子不管。

6、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插头,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大人。

十九、班级日常安全制度

1、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2、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3、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4、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加盖放在幼儿碰不着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不随便倒开水。

5、幼儿进食时不得谈笑,不得含饭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6、药品和洗涤水(粉)的保管:①写好名,(幼儿的药品要写好药名和人名,洗衣粉和洗厕精要写好品名放置幼儿拿不到的地方);②大人的无论什么药都不能放在外面。

7、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

8、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9、幼儿受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务室处理。

10、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医生和园长。

二十、班级卫生工作制度

1、每周五大扫除1次,彻底搞好班上和包干区的卫生。

2、幼儿玩具每0.3%的消毒水泡15分钟,书籍阳光下晒1小时。

3、保持室内外清洁、空气流通,每日早晨、下午起床后开窗换气。

4、班上厕所每天冲洗5次,周五用洁厕精洗1次。

5、班上活动室每天拖地1次。周五用消毒水拖地1次。桌椅柜每天抹1次,电风扇每月抹1次。

6、班上睡室每天扫地1次,每周拖地2次。

7、幼儿夏天每天洗澡1次~2次,秋天隔天洗澡1次,女孩子头发每周洗1次,男孩子可多洗1次~2次。每周剪指甲1次,每两周剪脚趾甲1次,每月理发1次。

8、枕巾每周洗1次,毛巾被、被子、床单每月洗1次。夏天每天换衣服1次~2次,冬天内衣裤每天换1次。

9、每天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1次睡室和活动室,每次30~40分钟,(幼儿不在场时)。

10、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开饭前要抹桌子。夏天午睡前要洗脸洗脚。

11、工作人员要保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

二十一、班级外出活动制度

1、要事先熟悉活动地点的环境,了解周围是否有水塘和其它危险物。

2、每次活动必须事先写好计划,必须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跟随照顾。

3、出发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清点幼儿人数,编好组,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

4、行进时工作人员应时刻走在幼儿队伍的外侧和两头。

5、上汽车时老师必须在两头照顾,行车时,不能让幼儿探头手出窗外。下车时,必须有一名工作人员先下车接孩子。

6、活动时,每换一个活动地点或内容都要及时提醒幼注意安全,并清点人数。

二十二、班级交接班制度

1、上下午班、夜班老师要互相沟通,配合一致地向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及时交换情况,研究解决的办法。

2、要求交班老师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接班老师认真检查每一个幼儿的身体状况,幼儿人数与交班记录相符,方可签上自己的名字,谁签名谁负责,如接班人未签名,发生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因此交班人应要求接班人在检查幼儿身体后签上自己名字方可离岗。

3、交班记录内容如下:

(1)幼儿基本情况(人数、情绪及健康状况、带药情况及对体弱儿照顾等)。

(2)幼儿进食情况、教育教学情况、活动情况。

(3)有无事故发生(包括小伤、破皮情况)。

(4)家长工作

4、无论任何情况,交接班程序不能简化,交接班记录不能漏写或补写。

二十三、班务财产管理制度

1、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立册登记,由副班主任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前,班主任及保育要协同副班主任清点班务财产,如数交班。新接管的副班主任按册验收,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班务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2、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的副班主任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3、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由副班主任向后勤组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属不合理损耗,当事人负责赔偿。

二十四、园务财产管理制度

1、凡园内公共活动场地,小歌剧院、音体室、会议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床铺等均由后勤组长立册登记、管理,这些物资未经后勤组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挪作部门使用,违反者,后勤组长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2、放置体育器材室内的体育活动器械,班级因授课需要移动使用后,要负责放回存放地点,有损坏应向该室负责人报告及时检修。

3、各功能室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列册登记,专人保管,每学期清点一次,发现毁、损、错、漏要报告后勤组长,检查原因,各班级向教具室、资料室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医疗室搞好医疗器材的保管外,还要进行药物建账核算,每学期清点一次。

二十五、患儿、体弱儿管理制度

1、幼儿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必须彻底消毒。患儿痊愈后经医生诊断方可回园。

2、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要经校医务所重新检查,经医生诊断后方可回园。

3、幼发烧38℃以上,幼儿摔伤,须送医务所处理。幼儿无其它原因长哭不安,情绪低落,也应送医务所诊断。

4、对活动期佝偻并贫血、身高、体重低于2个标准差及患有哮喘、营养不良,过于肥胖的幼儿要建立卡片,专案观察,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参加活动。

5、医务所人员为患儿、体弱儿调配营养餐。

二十六、幼儿园物品购买、领娶借用制度

1、各年级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每一周制定出本年级各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经园长审批后,由后勤组长向学校报告统一购买。

2、需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请示校领导批准后,才由本园派出专人购买,购买物品票据齐全,交杨校长审批后方能报销。

3、保育员必须在每个小礼拜星期一将两周的幼儿生活用品计划交后勤组长,由后勤组长统计交园长签字后派专人领取,然后根据领物计划统一登记收发。

4、各教职工平时需要领物品,必须提前一周把领物计划交后勤组长。

5、各领物计划的预算量不能超过两件以上,应实报实销,不得积压。

6、借用幼儿园财产(包括图书等),须写借条或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不按时归还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赔偿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幼儿园安全制度14

中站区教育局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现全力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达标建设,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现19所中小学已配备专职保安38名,幼儿园聘用兼职安全保卫人员12名,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

二、“三防建设”布下天网

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安防监控室,在大门口等重要部位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监控摄像头576个,能保存40天。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门卫值班室共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31套,并与当地公安接警中心联网;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严格门岗管理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门卫、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和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登记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学校上、放学时段,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组织教师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安全知识教育和疏散演练相结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经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紧急避险能力。

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中站区教育局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学校发生学生伤亡及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安全制度15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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