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三方扣款协议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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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厦门市三方扣款协议怎么办理,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市三方扣款协议怎么办理

厦门市三方扣款协议怎么办理

1、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

2、进入电子税务局办税大厅界面,点击"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报告"。

3、进入操作界面录入纳税人银行信息,录入完毕,点击"提交申请"。

4、返回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首页"办税中心"—"其他服务事项"—进入"网签三方协议"。

5、纳税人根据需求自主选择签约方式。仔细阅读协议声明,点击"同意—继续"进入"授权税务机关代缴税款协议书"。

6、选择签约的账户信息。

7、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制作协议""打印已制作协议书"前往银行柜台办理签约。

8、待银行签约成功后,点击"发送验证或撤销协议"。

电子发票怎么开具?

纳税人确认自己使用的税控设备是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然后自建或者委托第三方搭建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带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票专用章印模,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二份),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电子发票的票种核定,办理流程、所需资料与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一致。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纳税人自建为主,也可由第三方研发提供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3号,明确了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纳税人使用新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开票系统将发票信息上传税务机关,同时传输给对接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平台按照电子发票现有机制和要求生成带纳税人签章的电子发票及其图像文件,反馈给开票方。其中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电子签章,不需要再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