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同比增长4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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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近日联合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4549.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29%。“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6970.51亿元,年均增长15.74%。

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同比增长44.92%

报告显示,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单位和职工每月应分别按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向缴存职工计付利息。

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1.35万个,实缴职工12393.31万人,分别比上年净增24.85万个、515.92万人,增长12.03%和4.34%。

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4549.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29%。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89490.36亿元,缴存余额40674.7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9.56%和9.79%。

报告指出,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全年住房消费类提取9122.90亿元,占当年缴存额和提取额的62.70%和83.03%,分别比上年提高了4.18个百分点和7.66个百分点。其中,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6.5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67%,租赁住房占3.66%,其他(如物业费提取等)占6.10%。

报告显示,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082.63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平均金额为35.46万元/笔,比上年增加5.83万元/笔。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6.61%,中等收入群体占57.43%,高收入群体占5.96%。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含)以下、5年以上利率分别比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低2和1.65个百分点,可为贷款职工节约购房利息2097.92亿元,户均节约利息6.71万元。

  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的通知

建金[2016]10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印发你们,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网站上公开披露。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