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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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一)根据桂医保发〔2019〕23号文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250元的标准缴纳。

(二)城乡居民(出生未超过3个月的新生儿及困难、特殊人群除外)在2019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缴费标准为220元/人,在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19年度保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520元/人和个人缴纳标准220元/人,即740元/人。

注意事项:

自2019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桂林银行、兴业银行、柳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部湾银行都可以缴费。税务部门还为缴费人提供“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APP”(手机端)、“广西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全区统一缴费平台,足不出户就可以缴费。原来的社区、村组等单位代收渠道也不变。

缴费办理条件:

南宁城乡医保参保人员

缴费方式:

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桂林银行、兴业银行、柳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部湾银行

网络平台:广西税务12366微信号、广西税务APP、广西电子税务局官网等全区统一缴费平台

需要特别提醒参保人员注意的是,在缴费信息确认页面,一定要注意选择正确的`社保经办机构,尤其是有多个户籍信息的参保人员。

例如:南宁市民小张,大学期间在学校所在的桂林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大学毕业后回到南宁市继续攻读研究生,在缴费的时候要注意选择目前享受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避免缴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