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迁移到深圳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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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档案迁移到深圳办理材料,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档案迁移到深圳办理材料

档案迁移到深圳办理材料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

(1)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时已毕业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属深圳生源的,还须提供毕业生本人户口簿或提供毕业生本人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

(3)属专升本专升本毕业生、军事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原名册须盖有省级以上招生或教育部门公章,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招生录取名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保管。

办理流程

1、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

3、存档(经办)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4、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

5、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

6、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

7、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

8、工作人员及时催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