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芜湖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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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

2016年芜湖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一手房不超过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70%。二手房: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不超过购买住房计税价款的70%;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不超过购买住房计税价款的50%;房屋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不超过购买住房计税价款的40%;

2、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

3、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含)以下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以上、2800元(含)以下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5万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合计在2800元以上的,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仅有一方或单身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下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在800元以上、1400元(含)以下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5万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在1400元以上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

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年利率为4.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利率调整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贷款程序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根据本细则第三项要求准备好申请贷款所需提供的材料后,向购房地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网点(以下简称中心)进行申请。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受理后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准予贷款的,由贷款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

(三)签订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办理房屋抵押手续。贷款银行对中心审定的贷款材料进行复核,重点要对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进行复核,无疑义的,贷款银行应在与中心约定的期限内与借款人办理以下手续:

1、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设还款账户;

2、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

3、借款人、贷款银行、售房单位(人)共同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四)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