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居住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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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的办理是不少外来务工者都很关心的话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江西省居住证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江西省居住证办理流程

江西省居住证办理流程

一、流动人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居住登记,并由登记责任人或者单位在登记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通过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流动人口租住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

(二)流动人口就业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单位在流动人口受聘时进行登记

(三)其他十六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由提供住宿的单位、个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十五日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二、居住登记责任人申报居住登记时,应认真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提供流动人口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流动人口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携带未满十六周岁人员的,还应提供其户口簿(复印件)。居住登记责任人应认真核对所提供的材料,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满五年的流动人口,省内的其人像信息可由省人口信息库中提取;省外的其人像信息可从其持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读取

三、流动人口本人也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四、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居住登记责任人或流动人口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变更申请表》。公安派出所或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将居住登记信息变更情况录入全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五、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如实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和相关材料,并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居住证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核、打印,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满五年的省内流动人口,其人像信息可由省人口信息库中提取;省外的可从其持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读取。其申领居住证时可不提供照片,由办证系统在居住证上标注“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六、居住证有效期内,流动人口居住地址等项目发生变动,应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项目变更,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变更申请表》。公安派出所应对流动人口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根据规定可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变更;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审核准予变更的`,在申请人居住证的登记事项变动记载栏打印变更内容,并加盖派出所户口登记章,其居住证无需更换

七、《居住证》有效期满持证人需继续在居住地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到核发居住证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延期手续。符合本规范第九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其居住证有效期限可延长一年,否则居住证有效期限延长六个月。经审核,公安派出所在其居住证的登记事项变动记载栏打印延期期限,并加盖派出所户口登记章。办理了延期手续的持证人,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居住证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或者丢失的,持证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办理居住证延期、换领、补领时,应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变更申请表》,公安派出所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完毕

八、《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变更申请表》、《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和居住证的式样由省公安厅制定并集中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