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居住证签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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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制度既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当前工作居住地的社会福利待遇,又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原籍的应有权益,保障了来去自由,自由流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泉州市居住证签注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泉州市居住证签注指南

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泉州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天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

注: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

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1、《福建省居住证办理/泉州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信息真实可靠)

2、《福建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信息真实可靠)

3、居住证原件(申请时需要上交原件)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登记签注。

2、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福建省居住证办理/泉州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与《福建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3、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4、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

办理费用:

居住证续期,免收费用。

办理地点

泉州市临江派出所

电话:0595-22203417

地址:泉州市兴才路6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