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装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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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是为相关业主提供装修装饰方面的技术支持,小编特意整理了装修装饰公司合同范本,希望你会喜欢。

装饰公司装修合同范本

装饰公司装修合同范本一

甲 方: (委托方)

乙 方: (施工方)

住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电 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甲方住房系合法住所。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

1.2工程地点:

1.3房屋结构: □框架结构 □砖混结构 □建筑面积: M。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乙方提供)

1.5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提供清单)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以清单为主)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甲方提供清单)

1.6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指派公司员工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电源、水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居的关系;

4.4不拆改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改原建筑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的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存好原居室内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需经公司确认盖章,否则无效),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表4: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变更单,乙方提供)。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甲方签定施工合同后,由乙方包料的,甲方不得擅自购买材料,否则乙方有权对其所购材料(按乙方报价单)加收10%的管理费。

7.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代手续;

7.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表3:乙方提供家庭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有权停止使用和要求退换,乙方自行使用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整修,并承担费用。

7.4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质量问题。

7.5现场材料交付后,应按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纠纷。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芜湖市家庭装饰质量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定,经认定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认定过程中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养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后两天内参加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乙方提供)。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表5: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乙方提供)。

10.3本工程以甲方验收为准,自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进入保修期。保修期为二十四个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卡(表6:芜湖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1.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工程款可以按下表(每月甲方交款都应索要乙方盖财务章的收据);

其他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结算方式以双方签定单价不变,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计。并在 天内将有关资料交给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果没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表5: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由乙方提供)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结清乙方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票据,(税款由甲方承担)。交给保修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当责任,并赔偿给对方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12.3因任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即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合同价的 %

12.4甲方未按期支付(二)(三)次工程款项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12.5由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12.7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乙方的承包施工项目全部或部门拿出自行施工制作的,将不享受承包人承诺的所有优惠条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芜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约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该小区内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户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负责交给甲方。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6.4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甲方签字): 承包人(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装修合同范本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本室内装修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小区 号楼 单元 楼 户

承包范围: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室内木工装修及刷漆工程

室内木装修:进门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阳台大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窗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飘窗(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室内门(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厨房吊顶(PVC板、铝天花)、大卫生间(PVC板、铝天花)、小卫生间(PVC板、铝天花),包管子(PVC板、铝天花),包空调机、电视墙、客厅边池吊顶用木龙骨石膏板,室内顶角线(石膏线、石膏板条),角柜,电视柜。圆角大柜 个;书柜 个;阳台柜 个;鞋柜 个;隔断 个;电脑桌 个刷漆工程:石膏填缝剂填平,粘牛皮纸,用腻子打底两遍,砂纸磨平一遍,推漆两遍,包调色。本工程不包括柜子的推拉门、隔断的推拉门、阳台的推拉门、灯、照明灯及开关插座与安装工作,甲方如要求工程范围以外的工作需另外支付相应的工作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工程开工,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付总工程款的50%现金。

2、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剩余工程款的90%。

3、剩余的工程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下一次付清。开工日期为工程材料进场日期,竣工日期为推漆完工日期。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本工程依照施工图纸,设计,室内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1、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一切手续及发生的相关的经济费用。

2、水、电、材料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处理四邻的关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

4、如甲方未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付款,造成工程未按时完成,则工期顺延。

5、负责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义务

1、按照图纸及《现行的室内装饰施工方法》进行施工。

2、因施工技术导致的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工程经双方签字之后,即日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竣工结算款全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装修合同范本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咸阳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8.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8.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8.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备注:

1、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2、 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的原因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 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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