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应届毕业生落户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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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张家港应届毕业生落户办理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张家港应届毕业生落户办理条件

一、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条件

须缴纳张家港一个月社保,到账后方可办理

三、材料

1.外地户籍毕业生:

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介绍信》、《迁户介绍信》

2.张家港籍毕业生:

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迁户介绍信》

四、流程

(一)外地户籍毕业生

1.录入简历

毕业生登陆张家港人才网,点击“毕业生公共服务”→“毕业生服务”→“录入求职简历”,如实填写资料并提交。

2.单位签报审批

毕业生将身份证号和申报密码告知用人单位,单位登陆张家港人才网,点击“毕业生公共服务”→“用户登陆”→“签约报批”。

3.调档

毕业生持推荐表原件至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领取接收函,凭接收函至学校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档案转移手续。

4.确认档案

毕业生登陆张家港人才网,点击“档案查询”,确认档案已经到达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5.报到落户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事业单位录用证明、公务员录用证明)到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符合户口准入且工作单位是代理单位的:

办理单位代理,填写《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不符合户口准入的'毕业生办理异地代理的:

填写《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6.开具材料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开具《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介绍信》、《迁户介绍信》。

7.报到

毕业生持《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介绍信》到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到

8.落户

①就学时户口迁入学校:

在学校办理派遣时,由学校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②户口在原籍:

省内户籍:凭就业报到证和户籍地派出所需提交的有关材料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省外户籍:持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张家港籍毕业生无意向单位迁回原籍

1.录入简历

毕业生登陆张家港人才网,点击“毕业生公共服务”→“毕业生服务”→“录入求职简历”,如实填写资料并提交。

2.调档

毕业生持推荐表原件至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领取接收函,凭接收函至学校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档案转移手续。

3.确认档案

毕业生登陆张家港人才网,点击“档案查询”,确认档案已经到达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4.落户

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若个人缴纳社保的需办理个人代理,填写《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5.开具材料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开具《迁户介绍信》

6.落户

毕业生持迁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五、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12-58698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