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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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是大家经常遇到的问题,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户口迁移需要的手续,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手续呢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学生报到证; 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市外迁入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外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市内迁出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工作迁移

1、准备如下材料:

(1)调动行政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或职工调配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要加盖公章。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准备好这些资料之后去转入地的派出所换取准迁证(大约一个月)。

3、拿着准迁证到你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换取户口迁移证(这个很快,随到随办),拿着户口迁移证到新单位换户口本。原来的老户口本会被原户口所在地收回。

为了一次性办理完毕,建议咨询现在工作地的派出所,一般都有专门管理户籍的科室的。

4、可以拨打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电话咨询。

学校迁移

大学毕业后,毕业生档案以及户口办理的流程:

1、学校统一将未联系到工作单位的学生的档案直接快递回学生原籍劳动就业管理部门(人事局),同时发给学生报道证和户口迁移证。 如果已经联系到工作或者有其他投靠地址的,可以直接办理迁移手续(具体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按要求办理即可。)

2、学生凭报到证回原籍劳动就业管理部门(人事局)报道,交纳档案保管费,人事局开具户口准入证明。

3、学生凭户口准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到原籍派出所办理入户。

跨区迁移

1、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

2、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3、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