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经营场所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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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黑龙江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和创业渠道。

黑龙江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经营场所等限制

根据有关要求,黑龙江省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经营场所等限制,减免相关费用,以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难度和成本。持人社部门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同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两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除此之外,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昨天,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文件,要求各地确保校车安全,加快国标校车的配备。

教育厅称,要把校车服务重点放在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设定过渡期限,确保过渡期内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载客汽车都取得校车标牌,所有校车驾驶人需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所有校车都需配有随车照管人员。

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接送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校车都应为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确需提供校车服务的,要加快现有经许可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更换国标专用校车,新购车辆必须是国标专用校车。

我省严禁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私自与任何类型的运营机构、车辆签订接送学生上下学协议。

今年秋季开学后,我省将对各地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昨日,我省大学生会计技能大赛在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正式启动。这项比赛由团省委和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共同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单位协办。

据悉,本次大赛为期6个月,全省各高校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的会计专业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前十名不仅可以获得证书和奖金,还将获得名企就业推荐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