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支持留学生创业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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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对于留学生创业有什么创业政策支持呢?具体优惠政策有什么呢?

深圳支持留学生创业政策措施

深圳支持留学生创业政策

1.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 获得深圳市外国专家局颁发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

3)必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4)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5)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情况,且经营正常。

6)创业资助申请应当在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成立的6至36个月内提出。

2.资助标准:

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二等资助50万元,三等资助30万元。

1)一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国(境)外5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有重大突破。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者为深圳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经专家评定特别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可不受学历、经历条件限制。

2)二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3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50万元以上。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具有创新性。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者为深圳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经专家评定特别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可不受学历、经历条件限制。

3)三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1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所开展的项目经专家评定所申报项目技术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

4)经专家评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关于深圳创业资助政策

创客创业资助

一、审批内容

创客个人、团队(包括创业大赛优胜团队)、注册未满一年的创客企业创业项目资助。

二、设定依据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为创客个人、团队或在深注册且未满一年的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为创客个人、团队的,批准立项后,须在深圳注册企业实施项目,以法人资格签订资助项目合同。

创业资助

一、审批内容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

二、设定依据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和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审批条件

创业项目资助分三种类型,分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创业大赛资助,申请上述三类创业项目资助应当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2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2015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

(二)留学回国人员在深圳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和留学人员回国时间均在5年以内;留学回国人员为企业创办人及控股股东,或占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股份 (含技术股) 15%以上比例;

(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并且已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省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