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承诺书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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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书信吧,书信是人们是人们传递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一种交际工具。为了让您在写信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诚信经营承诺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诚信经营承诺书合集5篇

诚信经营承诺书 篇1

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和灵魂,是社会诚信的典范。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好广大困难是民政人的职责所在,打造人民群众信得过、社会各界满意的诚信民政,要靠民政人的真心、真诚和真实奉献,为此作为民政干部我作出以下诚信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牢记宗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诚实不欺,表里如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纪委“八项禁令”等上级廉洁自律规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事业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3、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制度,严禁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认真落实国家惠农强农政策,真正把改革发展成果惠及百姓,构建和谐社会环境。

4、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工作高效,及时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5、坚持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不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

6、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规范遵守 “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会圈社会公德,承诺践行党员干部道德诚信。

  承诺人:

  年 月 日

诚信经营承诺书 篇2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经营理念,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和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争做诚信经营者。特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1.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按照“先照后证”有关要求,从事需要取得相应许可方可经营的活动,按要求至相关部门办理相应许可,不超范围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亮照亮证从事生产经营。

2.从自身做起,树立诚信,向假冒伪劣产品宣战,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履行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生产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和使用性能;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食品和不合格的食品;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不销售走*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不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作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

3.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对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及时、准确,绝不弄虚作假。

4.经营范围涉及经济信息咨询、经济与商务咨询、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金融服务外包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不从事非法集资、理财等金融业务。

5.为鼓励大众创业,政府允许利用住宅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只是市场主体资格证明和合法经营凭证,但不改变房产性质,因此,营业执照不得滥作他用或替代房屋规划用途。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承诺之日起生效,承诺人将严格按照承诺内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申请领照人留存。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诚信经营承诺书 篇3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三、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四、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诚信经营承诺书 篇4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方便消费者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营业执照。

三、是自觉文明诚信经营,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遵循公平、公开、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服务秩序。

四、做到不欺诈消费者、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违规促销、不虚假宣传、不设霸王条款,不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1、限定消费者使用其指定的业务;2、限制消费者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消费者的电信服务;5、对消费者不

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消费者或者对投诉的消费者打击报复。

六、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发布广告,广告宣传内容准确真实,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

七、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欺诈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12315维权牌,公开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八、不超出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九、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加强行业协作,促进企业诚信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反对不正当竞争。

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一、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工商行政管理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监管部门 (盖章):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诚信经营承诺书 篇5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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