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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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研究
【摘要】本文了内部审计在熟悉和实际运作中的误区,并就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以及公司治理中的内部审计约束机制进行了论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与我国内部审计的战略对策。
【关键词】 公司治理 内部审计 审计委员会

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审计约束机制由外部审计约束和内部审计约束两方面的组成。外部审计约束是指由民间审计机构—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约束,而内部审计约束是指由公司内部设立的独立审计机构所实施的审计约束,内部审计约束在公司制度安排中担任内部治理监控的角色,它提供了对一个实体的董事会和治理当局的公道保证,良好的内部审计约束是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保证,在此,本文着重公司内部审计约束。
一、有关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理解误区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定位、机制体制等,还存在很多熟悉和实际运作的误区,主要体现在:
(一)割裂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面临的题目是:内部审计尚未与公司治理相结合,成为公司治理的有机部分。长期以来,人们过多地关注内部审计的职能、范围、的发展与变化,而忽视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导致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关系的割裂。实际运作中存在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置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职能部分平行的地位,其独立性、客观性及权威性难以得到应有的保证。原因就在于将内部审计视作一种治理活动,并未纳进公司治理;2.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还是“查错防弊”,而不是对公司治理做出分析、评价和提出治理建议。治理审计尚未得到广泛的开展。
(二)重外部监管,轻内部控制
对于上市公司筹资规模与盈利能力的失衡,信息表露的缺陷等等题目,人们往往过多地关注外部监管,即将监视的重心放在董事会和审计部分,却忽视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但由于受诸多条件的限制,外部监管“越位”与“缺位”大量存在,加之滞后性特点,上市公司外部监管质量不高;同时,上市公司缺失有效的内部控制、尤其是忽视内部审计监视的作用,直接了上市公司的监管效果,众多案件的发生都证实了这个事实。
(三)混淆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的功能
2002年1月证监会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但该准则却并没有涉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方面的内容,使得该准则自诞生之日起便带有明显的缺陷。同时,在《审计法》和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指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但是对于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的关系并未进行明确界定。实际结果是,不少公司和职员不正确地将审计委员会定位于内部审计,而忽视两者不同的隶属关系和职责内容。一般而言,审计委员会以及治理当局、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也是监控财务信息真实性的关键环节。
二、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关于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关系,王光远、宋常等多数国内学者展开了研究且普遍以为,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并且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之间存在互动关系(程新生、杨有红、缪艳娟等)。正如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部分又反过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审计既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同时又参与到治理有效性的审计之中。由此,基于公司治理而产生了诸如治理审计、战略审计、风险治理审计等新型的内部审计业务(李维安、时现、刘实、张伟等)。IIA因此夸大:“在很多方面,内部审计是两种主要的治理活动—监视风险和确保控制有效的一线行动者(frontline-player),是公司治理中审计委员会的‘线人 ’…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包括监视、评价和分析组织的风险与各项控制;复核并证实信息可靠并符合相关政策、程序与。协助治理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执行治理机构提供风险防范以及治理有效的保证。以及,对于有助于组织改善的任何方面提供建议以完善过程、政策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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