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著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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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著者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著录形式。欧美著者的.名可以用缩写字母,缩写名后省略缩写点(如Albert Einstein著录为EINSTEIN A)。欧美著者的中译名可以只著录其姓。著作方式相同的责任者不超过3个时,全部照录;超过3个时,只著录前3个责任者,其后加“,等”。

参考文献著录细则

2.版本。第1版不著录,其他版本说明需著录。古籍的版本可著录“写本”、“抄本”、“刻本”、“活字本”等。

3.文献中载有多个出版地,只著录第一个或处于显要位置的出版地。无出版地的中文文献著录“出版地不详”,外文文献著录“S.l.”,并置于方括号内。

4.文献上载有多个出版者,只著录第一个或处于显要位置的出版者。无出版者的中文文献著录“出版者不详”,外文文献著录“s.n.”,并置于方括号内。

5.出版年采用公元纪年,并用阿拉伯数字著录。如有其他纪年形式时,将原有的纪年形式置于“()”内。例如:1705(康熙四十四年)。出版年无法确定时,可依次选用版权年、印刷年、估计的出版年。估计的出版年需置于方括号内。

6.凡是从期刊中析出的文献,应在刊名之后注明其年份、卷、期、页码。凡是从报纸中析出的文献,应在报纸名后著录其出版日期与版次。

7.文献类型和标志代码:

普通图书M,论文集、会议录C,汇编G,报纸N,期刊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 汇编G,档案B,古籍O,参考工具K,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

电子文献载体和标志代码:磁带MT,磁盘DK,光盘CD,联机网络OL。